服務項目
SERVICE
一、軟件企業評估申報條件
1.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除深圳外)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 以從事計算機軟件、信息系統或嵌入式軟件等軟件產品開發并銷售的收入,以及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等技術服務收入為主要收入
3. 簽訂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4. 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當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70%
5. 軟件企業的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6. 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其中軟件產品擁有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和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
7. 具有保證設計產品質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并提供有效運行的過程文檔記錄;
8. 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如EDA工具、合法的開發工具等),以及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技術支撐環境
一、 申請流程
1、 軟件著作權
時間:35-40個工作日
軟件著作權登記須準備如下材料:
(1)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源程序(word文檔格式)按前、后各連續30頁, 共60頁(不足60頁全部提交)
(4)用戶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等任選一種
2、 軟件產品檢測
時間:7個工作日
軟件產檢測須準備如下材料:
(1)軟件產品檢測申請表;
(2)軟件產品使用手冊;
(3)軟件產品技術文檔;
(4)軟件系統光碟;
3、 軟件產品登記
時間:45個工作日
軟件產品登記提交資料:
(1)軟件產品登記申報表及電子數據。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項目委托開發合同或軟件專利證書等;
(5)由原信息產業部授權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授權檢測機構名單見附件);
(6)如軟件產品有銷售,提供相應銷售發票。
(7)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一、軟件企業評估申報條件
1.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除深圳外)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 以從事計算機軟件、信息系統或嵌入式軟件等軟件產品開發并銷售的收入,以及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等技術服務收入為主要收入
3. 簽訂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4. 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當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70%
5. 軟件企業的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6. 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其中軟件產品擁有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和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
7. 具有保證設計產品質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并提供有效運行的過程文檔記錄;
8. 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如EDA工具、合法的開發工具等),以及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技術支撐環境
一、 申請流程
1、 軟件著作權
時間:35-40個工作日
軟件著作權登記須準備如下材料:
(1)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源程序(word文檔格式)按前、后各連續30頁, 共60頁(不足60頁全部提交)
(4)用戶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等任選一種
2、 軟件產品檢測
時間:7個工作日
軟件產檢測須準備如下材料:
(1)軟件產品檢測申請表;
(2)軟件產品使用手冊;
(3)軟件產品技術文檔;
(4)軟件系統光碟;
3、 軟件產品登記
時間:45個工作日
軟件產品登記提交資料:
(1)軟件產品登記申報表及電子數據。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項目委托開發合同或軟件專利證書等;
(5)由原信息產業部授權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授權檢測機構名單見附件);
(6)如軟件產品有銷售,提供相應銷售發票。
(7)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