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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
培育入庫申請指南
各有關單位:
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培育入庫網上申請時間為:
第一批:2021年6月10日--2021年7月1日(截止至18:00);
第二批: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12日(截止至18:00)。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網上申報完成后,企業書面材料受理時間和方式我委另行通知。請各申報企業確保申報書中聯系人和法人代表手機號碼
一、申請內容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
二、設定依據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
(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
(三)《深圳市企業研究開發項目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項目資助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19〕5號);
(四)《國家稅務總局深圳稅務局關于稅務師事務所出具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鑒證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深稅函〔2021〕46號)。
三、審批數量及方式
審批數量:無數量限制。
審批方式: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審批機關審定。
四、審批條件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區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發證日期為2019年或2020年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不能申報,發證日期為2018年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事項再申請認定;
(二)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從未獲得過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2.從未獲得過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資格。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必須同時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三)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四)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五)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六)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七)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八)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九)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十)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評價入庫條件的企業(主要條件:職工總數≤500人、年銷售收入≤2億元、資產總額≤2億元等,評價入庫網址:http://www.innofund.gov.cn),應當評價入庫后再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中注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編號。
說明: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次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必須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同批次申請。
五、申請材料
(一)登錄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s://tyrz.chinatorch.org.cn/),完成企業注冊,已注冊企業完善核準企業信息;
(二)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s://sticapply.sz.gov.cn/),完善核準企業信息,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
(三)科技成果轉化、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測報告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四)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請企業)、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五)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并報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且封面含有防偽標識的,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六)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七)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原件。企業提供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及深圳市財政局和深圳市稅務局相關規定,中介機構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條件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4)專項審計報告需要報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且封面含有防偽標識。
重要提示:企業應當審慎選擇經營正常、誠信良好、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2.出具專項鑒證報告的稅務師事務所條件
(1)稅務師事務所須在深圳市稅務局公布的出具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鑒證報告的稅務師事務所名單(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xxgk/tzgg/202105/f9dfa984230a4d6181cd8eb98d50a6cc.shtml)內;
(2)專項鑒證報告需要在深圳市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平臺(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sfw)中進行備案,且封面含有防偽標識。
(八)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復印件;
(九)上年度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相關的代表性的銷售合同與發票復印件;
(十)企業承諾書。(樣本可在申報系統下載)
以上材料A4紙雙面打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在書脊處注明公司名稱及申請年度,書面申請材料只需1份。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申報企業只需要在申請書封面和承諾書加蓋企業公章,申請材料整體加蓋騎縫章,申請材料其他頁不需要申報企業蓋章。中介機構只需要在以下表格蓋章處蓋章,其他頁不需要中介機構蓋章:
1.“七、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匯總表”;
2.“八、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
3.“九、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匯總表”。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七、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
第一批:
網上受理時間:
2021年6月10日--2021年7月1日(截止至18:00)
第二批:
網上受理時間:
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12日(截止至18:00)
溫馨提示: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網上申報完成后,企業書面材料受理時間和方式我委另行通知。請各申報企業確保申報書中聯系人和法人代表手機號碼準確,手機保持暢通。
(三)聯系電話
1.出具專項鑒證報告的稅務師事務所條件、納稅申報表和銷售發票問題咨詢
市稅務局:83876901。
2.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條件問題咨詢
市財政局:83515412。
3.其他問題咨詢
市科創委:26548598、86329895、88127373、88125094。
(四)受理地點
根據政務短信通知確定。
八、審批決定機關
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九、審批程序
企業自我評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注冊登記——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提交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審查認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審查——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公告、頒發證書——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確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條件——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公示、公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名單
十、審批時限
成批處理
十一、審批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 件:證書
有效期限:三年
十二、審批的法律效力
申請高企認定的單位憑認定文件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和市科技研發資金認定獎勵
十三、收費
不收費
十四、年審或年檢
無年審
附件: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專項鑒證稅務師事務所名單(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xxgk/tzgg/202105/f9dfa984230a4d6181cd8eb98d50a6cc.shtml)
聲 明:市科技創新委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申報單位代理申報事宜,申請單位必須自主申報。凡是購買、委托代寫項目申請書的,或是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即視為騙取財政資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請資格或撤銷立項項目,并按規定嚴肅處理。市科技創新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委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市科技創新委舉報。
申報單位提供無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或屬于虛假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的審計/鑒證報告,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不予采用。相關審計/鑒證報告經核查認定屬于虛假材料的,按照我委科研誠信管理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備注:
1.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摘要,通過轉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等材料。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應提交只有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的承諾書;
2.科研項目立項證明:項目變更的需提供項目變更審批材料,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
3.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成果來源可從專利、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4.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研發費用輔助賬;研發機構建設及設備設施、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創新創業平臺建立情況;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