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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統計部門通知,現已開始開展2021年度新增規模以上企業納統工作,請2021年營收已達2000萬元且未納統的軟件企業盡快到企業辦公所在地街道辦理納統手續。
一、新增規上軟件業條件
(一)暫未納入天河區規模以上軟件業統計的軟件企業(如每月已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填報統計數據則表示企業已納入規上統計);
(二)根據國家統計部門的最新規定,截止提交資料時,企業2021年累計營業收入需達2000萬元或以上。
軟件業以國家統計局相關文件分類為依據,主要包括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兩個行業大類。
細分領域包括互聯網接入及相關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互聯網平臺、互聯網安全服務、互聯網數據服務、其他互聯網服務、軟件開發、集成電路設計、信息系統集成和物聯網技術服務、運行維護服務、信息處理和存儲支持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數字內容服務、其他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見附件3)
二、時間要求
截至2021年10月31日累計營業收入2000萬元或以上的軟件企業需于2021年11月16日前完成。
截至2021年11月30日累計營業收入2000萬元或以上的軟件企業需于2022年12月27日前完成。
三、材料要求(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一)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加蓋企業公章;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三)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四)《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加蓋企業公章和稅務部門業務章(或電子章))、《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加蓋單位公章的),沒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的單位,需附證明材料;
(五)企業主要業務活動說明材料,加蓋企業公章(見附件4);
(六)《利潤表》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營業收入不一致的需提供說明材料,加蓋企業公章。
注意:利潤表、增值稅表、資產負債表的期別要一致,如果增值稅表銷售額為13%稅率的,企業需要在業務說明中加一行備注產生原因。
四、相關政策
對上年度首次納入規模以上軟件業統計,且年度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辦理機構
辦理統計入庫手續請將材料遞交到企業實際經營地街道統計辦(地址及聯系方式見附件2)。
具體政策申報預計2022年啟動,具體以“科技天河”微信公眾號通知為準。
附件(點擊下方鏈接下載)
請點擊:關于符合2021年度新增規上軟件業標準的企業辦理納統手續的附件
附件內容包含:
1.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
2.天河區街道統計辦通訊錄
3.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注釋(軟件業)
4.企業主要業務活動說明材料參考模板
天河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4日
來源:天河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