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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科技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科技人員服務企業專項行動的通知》(國科辦函智〔2020〕59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1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粵府〔2021〕22號)的要求,創新我省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體系,吸引優秀科技人才為廣東企業創新發展服務,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現將開展2021年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內容及要求
企業科技特派員:來自于高校、科研院所中具有扎實的相關技術領域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研發能力和工作責任心,愿意到企業生產一線開展技術服務的科研工作者。
(一)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委托廣東省華南技術轉移中心有限公司組織實施,具體負責開展入庫申報、技術對接、項目審核、資助公示、資金撥付、全程監管、違規核查、資金追繳等工作。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到“華轉網”(http://sctcc.cn)注冊登記后,可在線發布其技術需求及懸賞金額,單個需求懸賞金額不低于5萬元。企業可發布的技術需求數量不限,但每家企業每年度獲得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限1項。
(三) 2020年已獲得專項資助的企業和特派員仍可通過“華轉網”進行技術懸賞對接,但不列入2021年專項資金資助范圍。已獲我省農村科技特派員及省部級人才計劃資助在研項目的科研人員和企業,不再重復資助。發榜企業與企業科技特派員不存在直接持股、三級以內股權穿透、任職董事、監事等關聯關系,發榜企業與派出單位不存在直接投資與被投資、隸屬、三級以內股權穿透等關聯關系。同一法人代表或直接控股主體的所有企業在本年度限申請1項。發榜企業不可同時入庫成為企業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
(四)專項資助金額不超過企業實際支付費用的50%。派出單位為本省機構的,單個項目資助限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派出單位為省外機構的,單個項目資助限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專項資助經費由企業統籌用于企業科技特派員相關開支。
(有關具體實施方案見附件)
二、開展時間
(一)發榜企業、企業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入庫注冊及更新資料時間,截至2021年11月30日17:00。
(二)企業需求發布、企業科技特派員與發榜企業完成技術對接時間,截至2021年11月30日17:00。
(三)派出單位完成申請資助項目審核并提交時間,截至2021年12月10日17:00,逾期將不再納入本年度資助范圍。
三、聯系方式
“華轉網”業務受理:13392615374、19902274880、020-39075666
“華轉網”技術支持:13378451894
專家服務處政策咨詢:020-83163865
省科技廳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