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SERVICE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增強科技創新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科技創新企業質量和效益,推動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 、申報條件與標準
廣州市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是指企業在研究、開發、生產、銷售和管理過程中,通過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或模式創新取得核心競爭力,提供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具有較高成長性或發展潛力巨大的科技創新中小企業。
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入庫應滿足以下條件:
1. 企業的主營業務或產品應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或者企業已通過綜合創新形成自己的創新模式,取得了核心競爭力;
2. 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的企業,注冊時間1個會計年度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高新技術企業。當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復審,已獲廣東省科技廳公示但尚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不可申報;
3. 擁有以企業核心技術申請的自主知識產權,近三年內(按申報書提交日計算),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擁有的知識產權數量達到下列其中一項要求:
(1)發明專利授權或植物新品種權1件或以上;
(2)實用新型專利授權2件或以上;
(3)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要求為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軟件著作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總數3件或以上。
4. 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5%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5%以上;
5. 近兩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廣東省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兩年的,按照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6. 企業經營情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40%以上;
(2)上年度企業年度銷售收入增長率在40%以上。
7. 具有一定的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及規范的財務管理,已設立研究開發費輔助核算賬或專賬。
二、支持方式與經費額度
市區兩級財政按照《行動方案》確定的比例給予每家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入庫企業總額60萬元的經費補貼, 三年內按照3:2:1的比例分年度撥付,專項用于企業開展研發、創新能力提升等活動。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不再享受補貼。
三、申報時間
按當年主管部門通知指南要求。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增強科技創新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科技創新企業質量和效益,推動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 、申報條件與標準
廣州市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是指企業在研究、開發、生產、銷售和管理過程中,通過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或模式創新取得核心競爭力,提供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具有較高成長性或發展潛力巨大的科技創新中小企業。
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入庫應滿足以下條件:
1. 企業的主營業務或產品應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或者企業已通過綜合創新形成自己的創新模式,取得了核心競爭力;
2. 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的企業,注冊時間1個會計年度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高新技術企業。當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復審,已獲廣東省科技廳公示但尚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不可申報;
3. 擁有以企業核心技術申請的自主知識產權,近三年內(按申報書提交日計算),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擁有的知識產權數量達到下列其中一項要求:
(1)發明專利授權或植物新品種權1件或以上;
(2)實用新型專利授權2件或以上;
(3)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要求為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軟件著作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總數3件或以上。
4. 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5%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5%以上;
5. 近兩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廣東省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兩年的,按照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6. 企業經營情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40%以上;
(2)上年度企業年度銷售收入增長率在40%以上。
7. 具有一定的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及規范的財務管理,已設立研究開發費輔助核算賬或專賬。
二、支持方式與經費額度
市區兩級財政按照《行動方案》確定的比例給予每家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入庫企業總額60萬元的經費補貼, 三年內按照3:2:1的比例分年度撥付,專項用于企業開展研發、創新能力提升等活動。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不再享受補貼。
三、申報時間
按當年主管部門通知指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