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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直有關部門,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科技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推動我省科技資源整合共享與高效利用,服務保障科技創新戰略實施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2021~2022年度計劃建設一批省重點實驗室,支持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專項科學考察等平臺基地及科技基礎條件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項目由符合申報條件具備完成能力的有關單位按照指南要求進行申報,經推薦、審核、評審等程序后擇優扶持。項目申報單位通過省網上辦事大廳或省科技廳陽光政務平臺提交有關資料。
二、申報要求
(一) 項目須符合國家和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關要求,屬于國家和省鼓勵發展的科技領域。
(二) 申報單位主要為廣東省內注冊的科技創新主體,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及其他機構。
(三) 項目研究內容應包含指南每項建設內容中的全部或其中重要部分;提交的項目資料須真實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指標,各單位須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提供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項目一經立項,將根據申報書內容轉化生成合同書,無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原則上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
2.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
3.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的;
4.省內單位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五) 申報單位應認真做好項目經費預算,原則上應按申報指南指定數額申報。
三、項目組織說明
(一) 符合條件的單位都可自由申報,采取競爭性評審或定向委托方式擇優支持。
(二) 申報項目以質量優先為基本原則,各專題所受理項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可整體不予立項。
(三) 采用項目庫管理方式,符合項目組織要求的申報項目納入項目庫,按年度財政科技預算分批出庫支持,當年未能出庫的項目,可在下一年預算安排予以支持。
(四) 申報時間。申報單位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1年9月8日9:00~10月7日17:0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1日17:00。